知一收到商評委關于《第13987061號“九鹿王JOLLW”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》,認為爭議商標“九鹿王JOLLW”與引證商標“九牧王JOEONE”、“九王”在整體效果、呼叫、含義等方面區(qū)別明顯,未構成近似商標。申請人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“JOEONE九牧王及圖”商標在爭議商標申請注冊時達到馳名程度。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與申請人在服裝等商品上享有知名度的“JOEONE九牧王及圖”商標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差別較大,未構成密切關聯,因此雙方商標共存不易誤導公眾,致使申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。
綜上,商評委決定申請人的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!爭議商標予以維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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